集运条款及细则

集运条款及细则

        严禁承运禁品包括冒牌货品及任何侵权物品等, 违者一律送官究治, 有关户口亦会被即时终止。

发运人或阁下和本公司作为承运人须承认以下各项条款, 做为共同遵守, 并且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 阁下自支付运费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约之条款。

  • 一. 发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 1.

    发运人或阁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证所委託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够接受的, 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 本公司即承运人对下列物品拒绝承运。

  • 1) 易燃, 易腐烂或具毒性, 爆炸性, 杀伤性, 腐蚀性及放射之危险品;


  • 2) 毒品或吸毒相关器具;


  • 3) 妨害风化之图书, 照片, 雕塑品或器具;


  • 4) 侵犯商标, 著者权或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 5) 货币, 增值税发票, 其他税票或有价证券, 金银财宝, 古董, 贵重金属;


  • 6) 活动物, 植物或种子;


  • 7) 具有通信性质之信函;


  • 8) 电子用品;


  • 9) 一切粉末, 液体物品及光碟;


  • 10) 非正品/仿制的货品(如客人所寄的非正品或仿制货品,不论货品寄失与否, 本公司一律不会作出赔偿);


  • 11) 外贸馀单的货品;


  • 12) 怀疑是品牌非正品的货品, 如说明是正品, 但价钱是不合理的货品;


  • 13) 受海关进口管制及海关的禁运物品, 如食物或中药材料;


  • 14)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货品。

  • 2.

    发运人或阁下承诺本公司有权放弃或拒绝接收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 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名称及价值, 以及国家法律明令禁示携带, 邮寄, 运输的物品, 一旦违反, 发运人或阁下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 3.

    发运人或阁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相关的存仓, 退运和转运费用。

  • 4.

    阁下的货物内溢出, 渗出, 或漏出任何液体或固体, 又或者因货物包装不当或货物本身等种种 因素, 而引致其它货物的污染或损毁, 本公司有权追究发运人或阁下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 5.

    本公司对到付款之货物一律拒收,我司已同意代客交货款的除外。

  • 6.

    本公司只接受及处理一个运单号码一个包装货件(或包含店铺多件货品), 如卖家提供一 个运单号码, 但发出两件或以上的包装货件, 马可国际集运将拒收有关货件或签收后, 如有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7.

    本公司在网站内所提及的[服务时效],都基于”正常情况“,如果遇到天灾、战争、瘟疫、海关检查、航班被动更改或其它无力变更的特殊因素,[服务时效]将失效。

  • 二. 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 1.

    本公司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 品名数量及重量等, 以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物 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 2.

    经马可国际集运委託发运的物品均会被随机抽样调查, 或发现物品不符合[承运契约条款] 要求, 本公司将拒绝承运。

  • 3.

    本公司之工作人员有权查看货物, 在确认货物中没有违禁品的情况下, 阁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方可领取货物。

如使用本公司服务, 即默认同意以上所有事项